2014年5月8日,中国上海 – 锐迪科微电子(纳斯达克代码:RDA)(“锐迪科微电子”或“公司”),一家为移动通讯、无线连接和广播通信设计、开发和销售无线系统
芯片和射频(RF)芯片的无厂(fabless)半导体公司,今日就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浦东科投”)2014年5月7日发布的公告和致公司董事会的公开信(统称“浦东科投公告及公开信”)做出回应。本公司发出此公告以澄清浦东科投公告及公开信的某些说法并纠正其中的某些错误信息。
1、在去年的竞标过程中,本公司并未和浦东科投达成任何协议。当时浦东科投既未能向本公司提供任何可靠证据(如银行承诺函)证明其在浦东科投公告及公开信中所声称已取得的中国某家银行的授信额度,甚至也没能提供浦东科投自身的财务报表。本公司在此前及现在均不知悉浦东科投到底有无获得了任何银行信贷委员会对该等授信或融资担保的正式批准。
2、去年的竞标过程有多方参加。浦东科投未能中标,其收购要约不仅在价格和其他关键商业条款方面都远逊于清华紫光集团,而且在证明其融资能力上亦未能令人信服。本公司亦注意到,浦东科投虽然有一系列提出非约束性收购要约的记录,但至今仍尚未能完成任何一项重大海外收购交易。
3、本公司有责任考虑任何具交易可行性且条件更优的收购要约,而且也一直对考虑满足这样条件的要约持开放态度。但自去年以来,浦东科投并未向本公司提出过任何替代性收购方案或者提供证明其融资能力的额外信息,事实上,浦东科投在其发出公告和公开信之前的数月都未曾联系过本公司。
4、本公司属于美国证券法下的一家外国发行人,我们遵守所有强制性的信息披露要求,包括递交20-F表的年报以及发布6-K表的经常性报告。
5、本公司将继续专注于业务、客户以及员工,达成股东价值和股东责任优先的承诺。我公司团队稳定,在全体员工的协同努力和辛勤劳动下,过去六个月间已推出超过十款新产品。近几个月来,我公司注意到有人制造和散布有关本公司员工和业务的谣言并且策划组织了某些误导性媒体报道。本公司对这种缺乏商业道德的破坏性手法深感遗憾。同时本公司也对浦东科投公告及公开信里包含有类似内容的毫无根据的/或误导性的某些陈述感到失望。
本公司再次确认在此之前于2014年5月2日和5月5日所发布的两份公告中的澄清和声明。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在此重申其保护和化股东利益的承诺。按照每股18.5美元的收购价格在兼并协议框架内完成和清华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兼并交易,可能不符合极少数个别股东的私利,但公司坚信尽快完成该项已经获得绝大多数股东批准的并购交易仍符合本公司股东整体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