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子网
时间:2013-02-26
春节过后,节日长假的用电高峰刚过,不少家中安装了智能电表的居民在买电时,发现自己的电表里似乎被“多扣”了一笔钱。记者昨天从北京市电力公司获悉,本市2012年7月1日开始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去年底和今年初之间出现首个年度跨转,对使用智能电表的居民而言,存在“跳阶”电量的问题,即去年下半年已达到第二档及以上用电量的,今年买电时需补交阶梯差价电费,其实并不存在任何多扣电费的情况。
动态:
供电服务电话成咨询热线
“昨天买电时,为什么扣了我153元钱?”北京市民张阿姨向95598的供电服务电话咨询。记者昨天获悉,今年由于市民家中陆续开始购电,不少人都发现了张阿姨这样的情况,1月以来95598接到类似的咨询非常集中,真正成了“热线”。
从2012年7月1日起,本市正式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即一户居民全年不超过2880度的电量,执行档电价标准0.4883元/度,由于2012年阶梯电价执行为6个月,对应的当年分档电量标准为1440度。核算到一个月,档电价的月分档电量标准为240度及以下(如表一)。
“张阿姨家是智能电表用户,凡是遇到上述问题的,都是使用智能电表且去年下半年用电超出1440度,达到第二档或第三档电价的用户。”市电力公司营销部王艳松处长告诉记者,由于智能电表购电时是“直接存钱”,当月居民用一度电,从智能电表中扣除一度电的电费。但是,目前电表本身只能设定每度0.4883元的档电价,即使张阿姨当月用电出现“跳阶”电量时,而电表中扣除的仍然是0.4883元/度,这部分“跳阶”加价电费将在张阿姨家下次购电时一次性补齐。
简单说,张阿姨今年买电时扣除的153元钱,是2012年第二档、第三档的“跳阶”加价电费,由于政策及技术原因,电表并没有实现“跳阶”加价电费的自动扣除,而是到今年再次购电时才补交这部分电费。
算账:
居民家庭用电如何计费
调出张阿姨家的电费使用详单,北京市电力公司的服务人员向张阿姨进行了仔细解释。记者获悉,张阿姨家的用电情况具有代表性,其他居民用户可参照计算,就能明白电费是如何计算的了。智能电表居民今年在计算阶梯电价时,张阿姨家的例子同样适用,可以比照参考。
如表二,张阿姨家2012年下半年使用的1440度及以下的电量执行档电价(0.4883元/度),1441度到2400度之间的电量执行第二档电价(0.5383元/度),2400度以上的电量执行第三档电价(0.7883元/度)。
截至2012年9月,张阿姨家的累计用电量为1650度,已超过一档分档电量标准,但所有1650度电智能电表全部按一档0.4883元/度实时结算,当月有210度电实际上应该按照0.5383元/度计算,这部分电费就少算了10.50元钱。
以此类推,到去年11月份,张阿姨家的累计用电量达到2430度,又超过二档分档电量标准。截至2012年12月,张阿姨家三档用电量为350度,二档用电量为960度,一档用电量为1440度,下半年累计用电为2750度。
由于表计已结算电费2750×0.4883=1342.84元,还需在2013年购电时补交960×0.05+350×0.3=48+105=
153元的阶梯差价电费。
2013年,如某户居民家庭在一年内累计购电量为5000度,居民在计算电费时,可以参照以下公式(其中2880为年度档电量上限;4800为年度第二档电量上限):
2880×0.4883+(4800-2880)×(0.4883+0.05)+(5000-4800)×(0.4883+0.30)=2597.5元。
提示
智能表用户可享受免费短信
记者从北京市电力公司了解到,去年本市实行阶梯电价后,由于8成以上居民的电费没有增长,阶梯电价“新政”实现了平稳过渡。
据了解,去年已购但未用完的电量,可结转到今年继续使用。对于已购未输入电表的电卡中电量,如果用户想退购,可到市电力公司网点办理退购手续。但去年内未购满的低档电价电量额度,跨年不结转,今年将按当年的购电量从新计算分档电量。
截至目前,本市已有177万户居民使用智能电表。而根据相关规划,到2015年,本市将实现智能电表的“全覆盖”,因此,本市结合新建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及电表到期轮换,平均每年将完成80万到120万户的智能电表换装。据了解,目前使用预购电量卡表换装智能电表时,电力公司根据用户旧表剩余电量,计算剩余金额并结转至新表继续使用。即剩余电量按“购电时间由近及远”的规则计算退费金额,后购买的电量先退,且每次购买的电量中高档电价的电量先退,电费一次性退还用户。换表后,按扣减旧表剩余电量的用电量计算阶梯差价电费。
市电力公司提示,如果居民家中用电量较大,可能会产生阶梯差价电费,居民在下次购电时可根据需要预留出这部分电费。仍有不清楚的,可以拨打95598供电服务热线电话,提供客户编号或电能表表号查询阶梯差价电费的其他信息,还可以提供手机号码开通免费短信提醒业务。
注册短信提醒业务的居民,可在本户电能表剩余电费不足30元和10元后的第二天收到短信预警提示信息;自产生阶梯差价电费的次月起,每月将收到一次短信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