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注册
  • |
  • 手机云汉
    扫码关注云汉官方微信

    扫码关注云汉官方微信

    扫码关注云汉小程序

    扫码关注云汉小程序

LED照明产品蓝光危害的检测分析和富蓝化的分析及建议 (1)

来源:电子发烧友
时间:2013-01-18

分享至:

近日,医学专家担忧LED蓝光会对视网膜造成损害,甚至是失明。这一消息在网上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和大量转发评论,同时也引起了光源专家高度关注。日前,上海市质监局专门组织检测机构对部分LED照明产品进行了风险监测,从不同渠道采集27个样品进行了蓝光危险性检测。与此同时,该局还首次“跨界”邀请了医学界、高校和产业界的专家一齐“会诊”,听取各方意见。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副主任教授级高工、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照明学会理事长俞安琪就此次LED蓝光危险性检测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发布《LED照明产品蓝光危害的 检测分析 和 富蓝化 的分析及建议》一文。该文中,俞安琪提到,蓝光危害和“富蓝化”的照明影响并不是LED照明产品才有的,之前的某些金卤灯和某些荧光灯早就存在。

另外,俞安琪在文中强调,蓝光是组成白色光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在正常情况下滤掉蓝光的说法是片面的,按人的生理时辰节律选择光照成份和质量,才是正确的。为了避免因使用高色温富蓝光的LED照明产品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的不利影响,室内LED照明产品的色温不宜超过4000K,一般显色指数应达到80以上。室内照明应避免使用色温5000K及以上的LED照明产品。目前推广低色温LED产品技术和成本上已经完全可行。

科技的进步使各种照明光源不断涌现,这些光源在丰富照明产品和满足人们使用需求的同时也会因为使用不当而产生对人的危害。例如目前传播得较广的LED蓝光危害,其实际情况到底是如何?按国际标准测量判定为不会产生蓝光危害的LED照明产品,其“富蓝化”的照明光,对人们的生理将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在LED照明发展到现阶段,我们应该对此有比较深入的研究,以使该行业发展的更健康。

一、蓝光危害的检测及分析

根据LED产品可能存在的蓝光危害,了解市场上LED照明产品蓝光危害的情况,上海市质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对LED照明产品进行了摸底检测,检测情况及相关分析如下:

1.样品来源及组成

(1)样品来源

受测样品数共为 27个,分别来自于:

-8个样品购于小的非正规商店;

-5个样品购于大型超市;

-14个样品是大中型生产企业的试验留样。

(2)样品组成

27个样品中,8个 LED台灯、7个LED射灯、9个LED筒灯、1个LED灯泡和2个LED平板灯。

2.检测目的和依据

检测和评估LED照明产品的视网膜蓝光危害。

检测和分类依据标准:GB/T 20145-2006 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

危害判定依据文件:IECEE CTL(国际电工委员会-实验室委员会)决议:DSH 0744

3.蓝光危害等级及相应要求

(1) 蓝光危害等级

依据GB/T 20145-2006蓝光视网膜危害可分类为:

1)无危险(辐亮度≤100 W·m-2·sr-1):无危害类的科学基础是灯对于本标准在极限条件下也不造成任何光生物危害;

2)低危险(1类)(辐亮度≤1×104 W·m-2·sr-1):在曝光正常条件限定下,灯不产生危害;

3)中危险(2类)(辐亮度≤4×106W·m-2·sr-1):灯不产生对强光和温度的不适反映的危害。

4)高危险(3类)(辐亮度》4×106W·m-2·sr-1):灯在更短瞬间造成危害。

(2) 相应判定要求

依据IECEE CTL决议 DSH 0744:

1)亮度小于10000cd/m2,且只发出可见光时,不需要按GB/T 20145-2006进行危害等级分类,可以归类为无危险等级,可以直接使用。如果亮度大于10000cd/m2,应按下述2)或3)的方法处理。

2)如果制造商提供了表明灯具的辐亮度不超过GB/T 20145-2006规定的无危险类和低危险(1类)的试验报告,认证机构可以接受这样的LED灯具,并认为其在正常情况下不会产生光生物危险。

3)如果制造商未提供这样的声称,应该按GB/T 20145-2006进行试验,试验结果符合上述2)的要求。

4)依据IEC 62471-2和IEC 60598-1第8版的草案,2类及以上的LED光源和LED灯具没有警告标记不能直接使用。

4.检测数据分析

本次试验对一个产品进行了二个状态下的分析,包括:

对正常使用LED产品的检测数据进行蓝光危害分析;

对可能出现的异常使用状态下的LED产品的检测数据进行蓝光危害分析,即将灯具的前半透明扩散板拆下检测并进行蓝光危害分析;

(1)正常使用状态LED产品的蓝光危害分析

正常使用LED产品的检测数据见表1。

根据表1可见,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各类试验样品的试验结论为:在27个样品中,14个样品的蓝光危险属于无危险类,13个样品属于1类危险,无样品属于2类危险。

其中:

-LED 台灯:8个样品中没有属于2类的LED台灯,正常情况下均能安全使用。

-LED 射灯:7个样品均属于1类,正常情况下均能安全使用,其中一个样品色温》100000K,不属于可以用于照明的白光LED照明产品。

-LED 筒灯:9个 样品都属于无危害类。

-LED球泡灯:1个样品属于1类,正常情况下能安全使用。

-LED平板灯:2个 样品都属于无危害类。 (2)异常使用状态LED产品的蓝光危害分析

本次共对11个灯具的前半透明扩散板拆下后进行了检测,检测数据与同一产品正常使用状态的检测数据对比见表2。

检测数据比较分析如下:

- 表1中的8个台灯样品(1号~8号)中有2个台灯(3号和4号)的前半透明扩散板可以方便地拆卸,对这两个灯具进行了异常使用状态测试,结果未超过1类危险,即使拆卸前半透明扩散板也可安全使用。

-表1中的9个LED筒灯样品(16号~24号)的前半透明扩散板均可以方便地拆卸,对这9个灯具进行了该种异常使用状态的测试,结果8个未超过1类危险,即使拆卸前半透明扩散板也可安全使用,但有1个灯具达到了2类危险,按相关标准规定应有警告标记,只有加注警告才能使用,但样品上没有任何标记。

测试数据还表明,正常使用状态下(即未拆卸前半透明扩散板)的灯具辐亮度比拆卸后至少低一个数量级,所以扩散板是不能随便拆卸的。

5. 蓝光危害的检测结论

本次检测的27个样品中,在正常使用状态下未发现达到2类蓝光危险的情况,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可安全使用。11个异常使用状态条件下的样品中,有1个样品达到2类危险,如无防护措施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

对于在异常使用状态下达到2类危险的1个样品,分析发现该灯具使用的LED模组的单颗功率为1W,属于功率型LED封装,所以单位面积内的光输出高,对这类产品应特别关注光源的蓝光危害等级,并对终产品采取必要的结构防护措施、加贴警告标记。

本次测量了27个样品的色温,其中7个样品的色温远高于6500K,这种LED产品已经超出照明产品使用的白光色温上限,其中蓝光成分已有相当比例,虽然本次检测样品的LED模组功率较小,尚未构成蓝光危害,但已不适合用作一般照明,长期使用将危害人的司辰节律,影响睡眠,造成生物钟紊乱,从而降低人的免疫力。

6.建议

光生物安全(包括蓝光危害)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安全,规范照明产品这方面指标的国家标准应该是强制性的,但是目前的国家标准是GB/T 20145-2006《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却为推荐性标准,建议将该标准的性质改为强制性,并建议增加到照明灯具CCC认证标准中。

<
标签 检测分析 富蓝化 芯片采购网 元器件搜索平台 ICkey芯片代购网 ICkey芯片交易网 小批量现货代购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