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时间:2012-08-23
8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21日对多家企业生产的无线电子设备发起“337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发表声明说,涉案产品主要是具有无线功能的消费电子设备及组件,如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电子书、无线路由器和手持游戏机等。这项调查共涉及13家企业,其中包括中国大陆的华为、中兴,中国台湾的宏达、宏碁,日本的京瓷、任天堂,韩国的LG、三星,瑞士的佳明,美国的亚马逊、巴恩斯-诺布尔等企业。
声明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三家公司今年7月24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指控美国进口并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上述涉案产品侵犯了该公司专利,要求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
美国所谓“337调查”早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后经历数次重大修订。根据该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申诉,此外也开展涉及盗用商业机密、商品包装侵权、仿制和虚假广告等内容的调查。
根据有关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启动“337调查”后,该机构必须在45日内确定终裁的目标时间,并尽快完成调查,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内作出裁决。如果涉案企业被裁定违反了第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这意味着涉案产品将彻底丧失进入美国市场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