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EEWORLD
时间:2014-03-31
许多国家的政府机构都通过规定低效率水平(流明/瓦)以将白炽灯照明有效地淘汰出局。美国联邦政府的《2007能源独立和安全法案》(EISA 2007)特别制定了相关标准和一份旨在逐步有效淘汰40 W、60 W、75 W和100 W通用白炽灯泡的时间表。此外,EISA 2007还将设定新的标准和制定一份逐步采用高效率替换灯泡(但未限定具体的替换技术)的时间表。下表列出了当前照明灯的功率及其额定流明范围,以及新标准规定的额定功率、低额定使用寿命以及不符合新标准的产品的淘汰日期。
自2012年1月1日起,商店货架上已不再有100 W白炽灯了。如表1所示,100 W白炽灯已不在1490-2600流明所对应的功率范围内。根据新法规,制造商必须以额定功率72 W的照明灯产生同等的光。
不过,也存在表1标准和时间表所豁免的产品。其中包括其额定功率高于100 W、用于特定小量应用领域的照明灯,此类应用包括家电灯饰、红外照明、耐用灯、防碎灯、交通信号灯、特定T型灯管和装饰灯管。
加州和内华达州率先启动淘汰进程
加州和内华达州已经通过了各自的淘汰通用白炽灯的实施法案。这使得这两个州比其他州提前一年启动淘汰进程。虽然内华达州放弃了这次机会,但加州选择加快其将更新技术转换的速度,并已从2011年1月1日起淘汰100 W白炽灯。自此,这个黄金之州将开始逐年淘汰较小功率级的灯泡。根据PG&E的案例研究,通过提前一年颁布联邦标准,加州已在2011年淘汰了1050万个低能效的100 W白炽灯。重大的变化将出现在2014年1月1日,因为届时比较流行的60 W白炽灯将被淘汰出局。
能源之星合并两项自愿性能效规范
EPA的能源之星计划已决定将非白炽CFL灯和LED灯能效规范合并为统一的规范。新规范的性能数据正在制定过程中,将于2012年发布。
欧盟法规变化
欧盟委员会将照明效率纳入其能源相关产品(ErP)生态设计指令。非定向家用灯效率标准请见EC 244/2009。
EU照明效率标准先从2009年9月开始淘汰低能效的非透明灯。非透明灯将必须贴有EU灯具能效A类标签。采用紧凑型荧光灯技术的新型非透明灯将能比白炽灯节省约80%的能源。如果消费者比较偏重灯具的美观度、尺寸和外形等因素,可以选购透明灯。
逐步淘汰低能效的透明灯的进程始于2009年,首先从高功率灯泡(>100 W的白炽灯)开始。现在,光输出等于或大于100 W透明白炽灯的灯具必须满足低的C类要求(改进型卤素灯取代白炽灯)。到2012年底,其他功率的灯具将必须符合C类规范。常用的60 W灯泡从2011年9月开始淘汰。在2012年之前,制造商可以销售功率较低的40 W和25 W灯泡。
中国宣布计划禁用白炽灯
2011年11月,中国政府宣布了一项逐步禁止进口及销售通用照明类白炽灯的计划。对≥ 100 W白炽灯的销售禁令将于2012年10月1日生效。对≥ 60 W白炽灯的进口及销售禁令将于2014年10月1日生效。2015年10月到2016年9月这段时间将为评估期,用于确定是否需要将此禁令扩展到低至15 W的白炽灯,以便从201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禁令。
有关照明标准的详细信息,请访问PI“绿色空间”中的照明应用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