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商时报
时间:2013-12-11
美国两大存储器制造商美光与Rambus周一宣布,双方结束长达13年的连串诉讼战。美光同意未来7年,向Rambus支付高达2.8亿美元(约82.7亿台币)专利授权费,并停止所有尚未结束的法律诉讼。
Rambus营销长奈达尔(Jerome Nadel)说,美光支付的专利授权费,占美光使用到Rambus专利的产品营收金额约0.6%。受此影响Rambus股价周二盘中大涨12.54%。
Rambus原先要求授权费率为3%。由于记忆芯片业毛利率微薄,因此3%授权费率引发激烈反弹。
对于达成协议的费率,奈达尔认为是公平和合理。他说Rambus正寻求在业界里建立合作框架。Rambus说,根据协定,美光每季支付授权费用,1,000万美元;每12个月支付的上限,固定为4,000万美元。按照美光销售量计算,未来7年支付授权费合共2.8亿美元。
Rambus在1990年代,开始试图提升DRAM效能的技术收取授权费,但其努力失败,并与记忆芯片商之间爆发连场、并持续多年的诉讼战。诉讼的胜败往往牵动Rambus股价的涨跌。
当Rambus控告美光、海力士和其它记忆芯片商侵犯其专利权时,对手就指控Rambus违反反柯断法来还击。
Rambus后来陆续与部份芯片商达成和解。像2010年,三星电子答应支付高达9亿美元,跟Rambus和解。
Rambus在2011年,控告美光和海力士违反反柯断法而败诉后,公司调整管理团队,注重建立合作框架的技术研发。
长久观察Rambus的MDC金融研究的分析师柯恩(Michael Cohen)说,许多原本压注Rambus在诉讼战中会胜诉的投资人,以后持有Rambus股票的意愿可能会降低。
他认为,大部份Rambus股东基于其与美光的协定,而把注意力转向Rambus的其它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