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子网
时间:2013-10-12
日前,天津市城东供电分公司的稽查人员接到群众举报,河东区十四经路某居民小区的业主在家中私改电表计量,民警与稽查人员立即赶到该小区。民警在向保安询问情况时,发现有三个人正要走出小区大门,而其中一人的穿着打扮与举报人描述的私改电表者相同,遂上前询问。对方说是来串门的,并说出了所去居民家的楼栋和单元门牌号。民警和稽查人员立即带着三人到这户居民家取证。事实面前,户主承认雇人私改了表箱内智能电表的机件。
而此时,从城东供电分公司计量部门也传来信息,通过仪器检测证明,该居民家的电表在群众举报的时间段内出现过异动。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和稽查人员发现的三人中,有两人为该居民的朋友,另一人为改装电表人员张某某,其此前还为另一户居民改过电表。依据处罚条例,公安河东分局对张某某和两名私改电表的居民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电力部门人员介绍,近几年,窃电现象呈高发趋势。目前,天津市正在进行更换智能电表工作,电表升级后,犯罪分子的技能也相应进行了“提升”。原来的老表只需简单改动就行,而智能电表则需要开盖改装,完毕后再用铅封封住。犯罪分子用不同颜色型号的铅封进行掩盖,使其看不出有改动的痕迹,或利用专业工具在不开盖的情况下实施窃电。但实际上,现在的智能电表具有遥控、遥测等双向互动功能,对其进行任何改动都会很快被发现。根据电力法的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