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3-09-17
到2012年底到期后处于真空的新能源补贴政策,终于有了动静。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已经确定,目前正在走审批程序,快将于本月出台。
“纯电动补贴额度将降低”、“纯电动客车补贴范围将扩大”、“试点城市重新申报”等相关消息,引人注目。
新能源汽车补贴快9月出台 党中央直补车企
笔者认为,这些目前流传出的政策细则,还是体现了《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当初制定的“两头挤”的发展战略,即“优先发展小型纯电驱动汽车和大中型公共客车”。
相关报道称,在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中,乘用车补贴额度可能有所降低,补贴方案或是纯电动乘用车补贴由以前的 3000 元 / 千瓦时,调整为 2000 元 / 千瓦时,每辆车补贴额度由 6 万元降为 5.5 万元。
这意味着,原先20kWh的电动汽车就能享受到6万元的补贴,而据新政策,27.5 kWh的电动汽车享受到的补贴也只有5.5万元。
补贴额度减少,显示出引导纯电动乘用车的小型化使之向城区代步车定位以减少道路拥堵和大气污染的意味。另一方面,或许是政策考虑到了电池行业的进步。在通过关键技术提升和生产规模扩大之后,与前几年相比,动力电池价格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
减少补贴额度,有助于企业从整体上兼顾“电池、电机、电控”新能源汽车三大关键核心技术,也把精力放在“电机、电控”技术的改善之上,而不是单单为了获得巨额补贴(地方政府常常也按千瓦时标准给出同样的补贴),而简单的只将电池容量拔高。
其实,小型化纯电动乘用车电池容量不需要太大。可以比较的是,日产聆风的电池容量为24kWh,2012款沃蓝达的电池容量为16kWh(2013款的为16.5kWh),而雷诺Fluence EV、雷诺风朗Z.E.、雷诺Zoe电动汽车的锂电池容量均为22kWh,定位于微型电动车的雷诺Twizy,则只搭载了7 kWh的锂离子电池。
补贴额度降低,车辆上再搭载过多的动力电池就不合算。吸引力降低之后,减少企业推出大容量电动车型的冲动。
“纯电动客车补贴将增加受惠车型,此前仅补贴10米以上客车,而新补贴政策中加入了8米至10米车型和6米至 7米车型。可能的补贴方案是:10米以上补贴50万元,8米至10米补贴40万元,6米至7米补贴30万元”的报道,反映了将落实新能源汽车“两头挤”发展战略的另一着眼点——即“优先发展大中型公共客车”。
2009年初公布的新能源车补贴政策规定:“长度10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车是此次补贴的重点,其中混合动力客车每辆补贴42万元,纯电动和燃料电池客车每辆分别补贴50万元和60万元”,但实际上中型客车也是城市公交工具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完善线路不可缺少的一环,此次把8米至10米车型和6米至7米纯电动客车纳入补贴范围,将有助于加快城市公交的电气化进程,从而为降低噪声污染、尾气污染作出贡献。与此同时,新政策把中型客车纳入补贴范围也是一种更加务实的态度,相对于需要搭载大量电池的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在一定程度上,既能避免当今电池技术暂时的短板又能实现环保节能的效果。
纯电动汽车将得到明确的支持,不过混动汽车在新一轮补贴政策中并不会落下。据报道,科技部部长万钢表示,在加速区域电动汽车推广的同时,也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混合动力客车。
而“中央补贴直拨企业所在地政府”的新政策,将使企业尽快拿到全额的补贴资金,有利于其维持后续研发力度。
“新政策在补贴方式上将有所调整,以前是补贴是先拨给车辆销售地的政府,再给车企。新政策是拨给车企所在城市的政府,由地方政府补给车企”,体现了补贴重点将从销售环节向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环节倾斜并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的态度。
这意味着此前由间接补贴用户转变为直接补贴企业,减少了一次缴纳增值税的环节,提高了流程效率并使得补贴到企业手里之后不至于缩水,相当于是拓宽了研发资金的来源。同时,也能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负面影响,此前一些地方政府要求在本地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必须使用一些本地生产的电池等零部件,面对此要求相关企业很无奈,而新能源汽车技术的进步也被人为阻碍。
“新一轮的补贴的时间从 2013 年年初至 2015 年底,今年新补贴政策出台前推广的新能源汽车,符合要求的将按照新的政策予以补贴”的报道,表明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一贯性和连续性。追溯自去年年底以来的真空期,将激发勤干务实的企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热情和干劲,而在“真空期”坐等政策、左顾右盼的企业,有失去时间和机遇之虞。
而对于试点城市来说,“忽悠”、“对付”的将失去政策惠顾的机会。有消息称“新一轮补贴政策出台后,希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城市需要重新申报试点,新能源汽车将在试点城市和试点区域中推广”。
自2009年初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启动“通过提供财政补贴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的十城千辆工程以来,示范城市数量不大扩大。首次确定参与十城千辆工程的包括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13个城市。第二批确定参与的十城千辆工程的包括天津、海口、郑州、厦门、苏州、唐山、广州7个城市;第三批确定参与的十城千辆工程的包括沈阳、成都、呼和浩特、南通、襄樊5个城市。
可以肯定的说,在试点城市当中,良莠不齐是客观存在的。优胜劣汰,做得好的,才有资格“示范”,把成功的经验放大到区域乃至全国。
截至上一轮补贴政策结束的2012年底,全国总共累计示范推广3.9万辆新能源汽车,而2013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只有16381辆。虽然增长迅速,却与规划提出的宏伟目标依然差距遥远。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提出,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
组合新政即将推出,有理由相信,在“补贴政策的调整”、“中型纯电动客车等新生力量的加入”以及“试点城市的重新申报”等细则的推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有望迎来暂新的发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