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子网
时间:2013-09-06
发改委决定自9月25日起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脱硝电价标准,新增除尘电价,以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进行脱硝、除尘改造,改善大气质量。
但需要注意的是,此次电价调整是在不提高销售电价水平的前提下,主要通过对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进行结构调整来实现,不会增加居民和企业负担。上网电价的调整空间,则是由电煤价格下调产生。
从讲大局、保稳定,维护各方利益的角度来看,本次调价堪称典范,做到四邻没有争议。但细究本次调价的逻辑,你会发现发改委实际是通过降低上网电价的方式提高电价附加、环保电价标准。
按发改委方案,燃煤发电企业脱硝电价补偿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至1分钱;对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设施改造、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m3(重点地区低于20mg/m3),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除尘成本予以适当支持,电价补偿标准为每千瓦时0.2分钱。
看似微不足道,上调环保电价合计0.4分钱/千瓦时,但是纳入到全国用电量4.8万亿千瓦时的大盘子里,电价增量有200亿元之巨。在严苛的排放标准下,发电企业在本轮价格调整中获得政策红利。
自2014年7月1日起,现有火电厂要执行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浓度排放限值将更加严格。对于发电企业而言,新排放标准当属“史上严格”。
电力行业认为是“鞭打快牛”,环保排放标准太高,政策变化太快,缺少电价等配套政策。此前,0.8分/千瓦时的脱硝电价补贴标准未能覆盖大部分电厂成本,提高补贴水平的建议诸多。
显然,火电的诉求得到满足。但必须注意,对于个别电厂而言,上网电价的下调或许冲抵环保电价的提高。
可再生能源附加标准的提高背景则是,补贴资金捉襟见肘,缺口越来越大。根据笔者了解,近一次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是在2012年12月,金额为113亿元。这笔资金在拖延一年半后,用于2010年10月-2011年4月期间补贴。而2011年7月之后的补贴至今未见落实。
根据发改委数据,截至2011年底,资金缺口为107亿元。若不进一步提高标准,预计201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缺口将达到330亿元左右。
基于此,发改委决定提高补贴标准从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至1.5分钱,预计补贴金额将增加200亿元。于可再生能源企业而言,不得不对发改委调价拍手叫好。
但追溯到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形成机制,你会发现电价机制又在被人为复杂化。
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附加是指为扶持可再生能源发展而在全国销售电量上均摊的加价标准。由电网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和范围随电费向终端用户收取并归集,单独记账,专款专用。
显然,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征收对象应该是电力用户,而非发电企业,更不是通过调减上网电价来实现。此次提高补贴标准,实际模糊了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之间的边界。
更为合乎逻辑的做法应该是落实煤电联动机制。在电煤价格下降的基础下,下调上网电价,同步调整销售电价结构。之所以未能履行煤电联动,发改委的解释是,“时间上尚未达到一年的联动周期。”
有业内评论称,这次调价看似聪明实则是观念混乱的表现。煤电联动、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可再生能源附加三者各有价格形成机制和理论体系,混合在一起使得电价体系更为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