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子网
时间:2013-08-19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今日发布公告,决定自2013年8月14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公告称,商务部于2013年6月18日收到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富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中住光纤有限公司、中天科技光纤有限公司和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单模光纤产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进行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进口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同时,商务部就申请书中提供的涉及倾销、损害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据进行了审查。申请人提供的初步证据表明,申请人单模光纤产量之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七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同时,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3年8月14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