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OFweek电子工程网
时间:2013-06-03
要实现我国 IC 产业跨越式发展,必须抓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顶层设计,前瞻性合理布局产业链。
应结合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配套需要以及IC应用,前瞻性合理布局产业链。采用计划与市场双管齐下措施,通过整合境内外产业链环节的资源,形成优势互补,创新集成构建广义IDM产业联盟,实现自主可控的合理IC产业链布局,实现跨越发展。国家产业政策应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全局性。出台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金融、财税等优惠政策,研究和探索促进实现广义IDM产业联盟共同利益的外贸政策。
二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实现专利升级并有偿共享,加速突破技术障碍。
后发国家和地区要实现追赶和超越,学习和模仿是一种好途径。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成功模式值得我们借鉴,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实现为我所用并升级。通过鼓励有偿使用境内外专利,合理限制境内专利外流,逐渐形成促进有偿共享知识产权专利的机制,促进企业对知识产权专利的应用或者企业联合攻关,形成紧密联盟,汇聚创新合力,加速突破技术障碍,不断推陈出新。
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有:鼓励和发展中介机构的政策体系,专利有偿共享的法律保障体系,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或者知识产权专利转让的科技政策;政府或者中介机构搭建成果交易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转化为经济,形成新的生产力。
三是完善官学研产体制,搭建高效的运行机制和制度保障平台,推动我国集成电路产业跨越发展。
完善官学研产体制,学习借鉴台湾“工研院”电子所模式。根据经济学比较优势理论,后发国家和地区要顺利成长,首先应实现高质量的学习过程和重构创新体制以及运行机制。学习借鉴台湾“工研院”电子所模式,是实现IC产业升级并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
以中国大型电子科技企业为核心组织成立具有“工研院”电子所功能的机构,作为探索技术政策和支持开发高新技术的基础,作为技术转化为生产能力的孵化器,作为新的生产能力投资的引导和组织者,帮助中小企业克服进入新的产业、建立新的技术研发和生产能力所面临的技术障碍。借鉴“工研院模式”还能够以重要军工微电子研究所为核心(具有政府属性、较强研发能力),选择有发展前景的共性技术攻关,将攻关技术成果由军工领域向民用领域辐射。
组织开展微电子器件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究与开发,新技术成果转让、移植和成立衍生微电子器件制造公司等工作。充分地担当产业界技术路线图引导者和组织者的角色,通过组织开发、技术扩散,为产业界获得建立新产业所必需的技术,降低投资的不确定性,有效地控制风险,助推中小企业成长,为实现涉及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的自主可控留出一定的空间。